请问下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比如放学后,我背着书包在路上碰到一个人要抢劫我。并且他露出了刀。此时我认为他对我的生命造成了威胁,而我背着书包又跑不掉,只能与之搏斗以保全自己。然后在争抢中,我夺到了他手中的刀,我害怕他又夺过去,然后用他的刀捅了他,结果我把他捅死了。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所描述的情景对方持刀进行抢劫,你在搏斗中将对方杀死,你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属于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8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典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4条和第232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免除处罚。
应当指出,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09-03
你好

如果对方真要抢劫你,且拿出了刀,这又严重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完全可以正当防卫,造成对方伤亡,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上造成到抢劫时的无过当防卫。

但从你以个信息看,所有的东西都是你以为对方会怎么样,这个可能存在假想防卫或防卫过当,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4-09-03
如果你没有夺取他的刀,用其他工具自卫时把他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他手里有刀威胁你的生命。如果你已经夺取了他的刀,在他没有凶器威胁你的生命的情况下,你杀死他,轻的是属于防卫过当,重的是你有故意杀人嫌疑了,要负刑事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14-09-03
防卫要适当,要和紧急程度和危险程度想适应。捅死就是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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