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一套门面房,共5间3层连这的!他将其中两套三层赠与他的朋友!但是楼梯是连这的!已经过户。合同中有一句楼梯只能他本人使用,其他人不能使用。让他赡养我的父亲!可是我的父亲他也没问过事!父亲现在已经去世。请问他朋友要是卖了房产,我们可以起诉要回房屋,或者不能他人走这个房屋的楼梯吗?
那他买了房屋,合同上写的楼梯只能他本人走,其他人我可以起诉吗?
那房屋的楼梯只有一个,合同写的只能他本人走,他朋友要是把房屋卖了或者给孩子了,我可以不让他们走楼梯吗?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