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荷兰的探亲签证,但是在准备亲属关系公证的时候碰到一些问题,想请高人指点一下:
1.我在荷兰大使馆的网页上看到:“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探亲签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我想请问“经中国外交部认证”是什么意思啊?就是说我在办理了我跟我姨妈的亲属公证之后还要在哪里办“经中国外交部认证”这样的认证?这个怎么去办阿?难道我还要跑去北京的外交司去办理手续?
2.如果真的要办“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话,那么我现在在温州,我想知道温州哪里有办“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代办点没有?
3.如果谁知道温州哪里的公证处办出来的文件就已经具备外交部认证这样的效力的话,也请介绍我一家。我们家以前也办过几次类似的探亲签证,时间也是很长,两三个月左右,还有一次荷兰的长期居留手续,都挺顺利,但是他们好像没有这样麻烦的阿,就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好了,难道这是新出台的政策要外交部认证吗?
4.还有一个不相关的问题,我在刚刚在百度知道提交过一次上述陈述,也显示问题提交成功,但是我再次打开“我的提问”的时候怎么没了呢?害得我还要重新打字一次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