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朋友家里购买的,房产证是写他父亲的名字,由他父亲还清所有贷款,现在我们要结婚了,我家里就提

房子是男朋友家里购买的,房产证是写他父亲的名字,由他父亲还清所有贷款,现在我们要结婚了,我家里就提出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和男朋友。这样过份吗?日后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实只要一心想跟别人过得话,写他爸爸的名字也是没事的,毕竟到时候都是你们的,你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是担心会有离婚那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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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7
过分倒算不上,人家不同意也不算过分,所以最终还是看人家家里的意见,人家不同意你们也别强求,如果强求就是过分了,毕竟是别人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6-03-17
过分!非过分!房子是老人辛辛苦苦挣钱买下来的,怎么会想到要把房子给你们呢!用自己双手挣的才是最好的
第3个回答  2016-03-17
根据现有婚姻法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财产应视为单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第4个回答  2016-03-17
不是一般的过分,是相当的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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