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去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和湖南荟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期满转正和桑顿公司签正式和同。2016年6月和荟才劳务派遣签了一份合同,当时说是试用期合同,上面一些姓名,地址,合同开始到结束日期等为空白,而且只一试一份,我没有,只是拍了照片。试用期过公司说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全由荟才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拖到年底,2016年12月31日,荟才公司经理说他们的合同一年一年签。于是又和荟才签了一份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合同,只一份,我没有。合同期满后一直未和我续签。直至2018年6月11日荟才公司找我签合同。这又是一份空白合同,好多关键地方都是填空状态。而且只让我签名字上交。我拒绝签字。荟才公司经理说:这么签合同,要么走人。并电话通知我不用上班了,我已电话录音。而且二年来一直未购买社会保险,并曾逼我签字主动放弃购买。我已向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荟才却拿出了第一份合同,说好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被填成三年了,空白处为电脑打印。已无调解可能,因对方任何费用都不愿承担。人社局仲裁员说:别立案了,仲裁不会支持你的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申请。请问各位先生,女士。我该如何是好。万分感谢!
谢谢你。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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