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共有5个儿子,我排行老三,上面有2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早年父亲离婚的时候,2个哥哥判给前妻抚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他们成年。后来父亲再婚,生育了我们兄弟三个。2个哥哥成年之后,是父亲给他们安排工作(以前是计划经济时代)。后来他们开始不孝顺我父亲,特别是二哥,因为老家的一套房产纠纷,我父亲宁愿将房产送给我五叔,也不给二哥,二哥盛怒之下动手殴打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之后大哥二哥和父亲再也没有联系,没有尽到赡养义务,20年没有踏进父亲的家门,甚至父亲去世也没有来看一眼。
2005年,我毕业工作,父亲的户口上有我的名字,没有我母亲,因为我和父亲是非农业户口,我母亲是农业户口。2007年,父亲用他和我的户口买了一套国企内部的福利房(必须父子户或者夫妻户才能购买福利房),这套房子当时是我和我父亲共同出资购买,总价6.5万,可惜买房子的时候我在外地培训,我只是把自己的存款交给了父亲,购房手续全是父亲一个人办理,我没有参与,也没签字。这是父亲买了给我的婚房,08年结婚后我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09年,我为了购买期房,和我妻子并户,我的户口从我父亲名下迁出,我居住的房子也成为父亲一个人名下。
14年,父亲因肝硬化晚期住院,进入重症监护室,没有留下遗嘱就走了。现在我居住的房子处理起来有些困难,我想应该由我母亲继承,可是咨询了一下法律专家,需要我2个哥哥同意,这很困难。我2个哥哥现在跟我们家没有来往,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让弟弟去他们家喊他们参加父亲的葬礼,他们躲起来没出现。他们现在其实很有钱,都是施工队的包工头,现在这套房子市值也就12万,其实他们看不上眼,但是喊他们来签字放弃继承权很困难,他们根本不会来。
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们执意不愿意来签字,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我手上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当时父亲购买这套房产的时候,有一个附页上填写家庭成员,父亲填写的是我母亲和我们兄弟三个,没有我2个哥哥。
假如我当房管局办理手续,房管局会调查我父亲的家庭成员关系吗?没有我2个哥哥到场,我们三兄弟陪母亲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能有什么办法办理成功吗?
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法剥夺而丧失继承权”,我们需要举出什么样的证据证明我2个哥哥遗弃、虐待了我父亲?
你父亲与你母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了你父亲的名字,也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此房屋的所有权你母亲原本就有一半的份额,另一半才是你父亲的遗产,遗产才发生继承的问题。
你家户口本上如果就你们五口,直接拿这个和你父亲死亡证明,还有你们三个放弃继承的证明,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母亲名下。
如果那两个哥哥哪天突然跳出来来主张继承份额,那就可以用你上面说的他们已经不与你父亲来往20多年等事实抗辩(邻居、亲朋都可作证),法院不会支持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