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原来两人的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我和女朋友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按揭是以我的名义在建设银行办的,我是还款人,她是共同还贷人,我们是2004年4月开始按揭,房子已交付,于2008年2月得到房产证。现在我们准备分手(我们未登记结婚),于是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一人名下,产权属于我或她一个人,按揭也由获得者来偿还,请问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及流程?要不要手续费?另外,在房子过户的时候是否还要手续费,如营业税之类的?
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析产即可。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房产析产原则
1、分割房屋是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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