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说我不胜任当前工作要辞退我,但是他不给我赔偿金,我是2013年3月进公司的至今!他的说法是我完不成任务自己快把离职办了,不然的话就算我不走,继续在公司上班他也会找各种理由开除我,到时候我还是什么都没有!说现在走的话是拿1月份和2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而已!这个我能视为提前30天的通知准备离职吗?30天内他能开除我吗?要是开除的话我还能拿赔偿金或其他补偿吗!?要是他解除劳动合同我要准备些什么!?
"我现在最疑问的是他是要求我自己辞职,免得他给我赔钱!他就想不给我赔钱!"那他现在算是协商离职?要是我离职的话就是我自己辞职的公司什么都不赔!?但是我不离职他以各种业绩考察不达标为由开除我怎么办!?怎么自我保护!?要是他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是要出示相关证明!?
追答你要坚持不主动辞职,单位如果以业绩不达标开除你仍属于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你无需担心。如果单位不出具书面证明,你可以录音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