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甲公司与王某于2006年10月5日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11月2日王某到甲公司正式报到上班。其后公司发现王某不能胜任工作,提出解除与王某的合同,王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2007年3月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07年3月15日公司反悔,拒绝履行和解协议。2007年5月25日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申请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1)(2分)甲公司与王某何时建立了劳动关系,为什么?
(2)(3分)公司能否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3)(2分)王某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为什么?
(4)(2分)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王某提起的诉讼?
40.刘某在2006年1月与某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2008年1月,该厂为
刘某提供了一项为期6个月的专项培训,培训费用为2万元。双方就此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刘某培训结束后,应为该厂继续服务5年。刘某如违约,应承担违约金2万元,并退回用人单位在其培训期间支付的工资9000元。
问:(1)(6分)若刘某接受培训后回厂工作。工作2年后,刘某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刘某最多应当承担多少违约金?刘某是否还应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为什么?
(2)(3分)若刘某接受培训后未回厂工作,而是去了另一家公司。因为刘某的不辞而别给该厂带来损失5万元。该厂除请求刘某支付2万元违约金外,能不能请求刘某赔偿损失,为什么?
41.某科研所为了将其生产的科研产品推向市场,登报以广告形式寻找推销产品的合作者。待业人员李某与该所签订了推销协议。其中规定:李某帮助推销该产品,按销售价格的20%提成;除推销产品及其费用外,双方不发生其他关系。其后该所不按协议支付李某该得的提成。因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所按约支付20%的提成。但法院不予受理,认为此案属于劳动报酬纠纷,应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时,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1)李某与该科研所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结合本案说明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3)法院对本案的处理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