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同意,共有人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无效。

    二手房买卖产权人不同意,共有人签的买卖合同无效,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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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6
虽然你跟产权人的关系是父子,但是只要产权人不是你,并且产权人也没有委托你代为出售该套房,由你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这个情况下,中介费买方估计不会愿意出,定金你肯定是要全额返还,如果对方好说话还好,原额退了就了事。要是遇上个较真的,不光要全额退款还得赔。
第2个回答  2013-11-14
无效,必须产权所有人签了才有用的,打比方说:产权上写的名字是两个人的,那么就要两个人都到场签了才有效
第3个回答  2013-10-31
一、买方负有审核义务,其应当在签约前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若其疏于审核或签约时就知道房屋属于两个人共有,仍旧与其中一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本身也存在过错,因此双倍返还定金不会支持。二、该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法律上讲的无权处分,妻子有权处分房子一半的份额,但不能处理其丈夫的份额,现其丈夫明确提出异议,因此涉及另一半的份额的合同是无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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