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八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现在辞职了。

老板要乱算我的工资,开始没有包住,后来因为搬了地方,有空余的房间,给我安排了一间房,之前从来没有说要收房租,现在辞职了,要扣我生活费跟房租费还有空调电费。请问他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务仲裁?
我所描述的里有哪几个地方老板是不合法或不合理的
请知情人士指点,谢谢。

如果连续工作8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们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差额。同时还可以要求你经济补偿金。详细的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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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6
根据案情而定 主张赔偿
第2个回答  2015-01-16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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