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婚后夫妻买房写女方名,女方自己还贷款,男方自愿放弃,男方去世后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关键是界定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是再婚,会有婚前财产的存在,购房写女方的名字,如果使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房屋就是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时支付,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男方自愿放弃共同财产部分,有进行明确签字或公证,这算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女方有一半财产。男方的一半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都为第一继承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2
首先是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未做婚前财产公证,女方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2
没有,他们父亲根本就没有房子,那来的继承。
第3个回答  2015-09-22
有!除非有男方自愿放弃的协议,否则算夫妻共有财产。
第4个回答  2015-09-22
没有,他已经放弃财产了,看到这些你应该也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了吧。律伴这找专业律师解答你就不会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