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里的钱还可以取出来吗

如题所述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是可提取公积金的余额的,但是要符合提取的条件才可以提取。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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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0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里的钱,不可以取出来。

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因此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里的钱,不可以取出来。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的作用:

1、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个人收入。因为公积金包括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入个人账户,属个人财产。

2、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缴交公积金部分收入可以免税。

3、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4、可作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可保障晚年生活质量。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就等于放弃了这么一块重要的福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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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3

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况包括: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重庆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二、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未参贷的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职工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只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参照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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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1-23

可以提取。

一、以重庆地区为例,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扩展资料:

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2、职工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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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24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提取公积金余额至账户,但须符合前提条件

一、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扩展资料:

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材料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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