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我可不可以起诉她?

有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通过她朋友在移动公司上班的便利条件,私自查询我的短信内容,这样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或者是什么权利的呢?我可以起诉她吗?
我需要有法律支持的答案
我会追加分数的,谢谢

您好,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曝光个人资料、偷听电话、非法跟踪监视等行为都属于“侵犯隐私权”。
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19
第一:移动公司的系统是不能查到你发送的非10086端口(包括10086扩展号)的短信内容。
第二:那个人的朋友过不了多久就会被炒了,因为没有通话记录私查他人资料是犯了公司的条例,是要被革职的。
第三:如果是朋友的话,无必要去追究咯,如果你一定要追究的话是可以的。如果向法院要求支持的话,移动公司也会出示证据的,但是起诉的对象不是移动公司哦!起诉错了就不行的。

参考资料:移动公司曾经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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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3-19
广东胡律师:

虽然我国宪法虽然对公民通信秘密保护的规定,但在具体体现为未经许可私自查看他人的短信侵犯你的隐私,但这种情况往很难联系到法律上,并且你也很难举证对方有侵犯你通信秘密及隐私的违法行为,法律是要讲究证据才能判有没有违法。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3个回答  2009-03-19
就算你起诉了。。你有任何文字或人员的证据论证你的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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