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并那女的在认识我前就一直交往,这样算不算重婚?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他和那女的认识6,7年一直有来往,现在他们生了儿子,儿子都两岁了,这样可不可以去告他?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这男人根本跟那女人站一起,想让我退出,并且不想补偿,我和他没有孩子,他叫那女的跟我谈话了,我已把我们语音录音和在QQ上的聊天记录全保存下来,足以证明这孩子是他们的,他们的小孩是我们婚后才生的,我老公每月有寄抚养费给小孩,这些都是那女的亲口说的。现在不是我想不想挽回的问题,是他们想在一起生活,让我退出,我要得到这两年来的补偿,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这两年来他从没对我尽到一个丈夫应负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新婚姻法解释:第三条【姻法所禁止的行为】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解释】本条作了修改,规定了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
二、禁止重婚
实行一夫一妻制就必须反对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是重婚;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亦构成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构成重婚。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姘居关系,不能认为是重婚。重婚是剥削阶级玩弄异性、压迫妇女的罪恶行径,故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对于重婚的,不仅要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纳妾指有配偶的男子又娶女子为偏房。妾是旧社会一夫多妻的产物。纳妾是一种重婚行为,应当坚决取缔。近年来出现的包“二奶”,妻与“二奶”同堂的,相当于纳妾,应当予以惩治。
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除重婚外,其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在禁止之列。其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指有配偶者与第三人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姘居关系。
近几年在有些地方“包二奶”、养情人现象呈增多趋势,已严重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败坏社会风气,导致家庭破裂,甚至发生情杀、仇杀、自杀,严重影响社会安定,还影响计划生育。这次修改,增加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上述现象构不成重婚的,可依照这个规定处理。同时增加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还应当通过党纪、政纪、道德、教育等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予以解决。这样修改,有利于加大对上述现象的遏制力度,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第四十六条【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解释】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关于本条内容,在立法中有一个变化的过程。2000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是:“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些同志提出,婚外同居行为也应当构成过错赔偿的理由。2000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婚姻法修正草案将这一规定修改为:“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后又修改为本条 的规定。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参考资料:新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24
告是没问题,关键是你想得到什么?想和他过日子,还是离婚?离婚是想多分钱还是搞臭他?还是祝福他幸福?你首先得把这些想明白
告他你就要自己提供证据,不可能法院帮你采证啊。。这个,一般人是请私家侦探什么的,这个证据取得上并不符合程序,但法院一般还是要采信的。其实你也可以找你亲戚,朋友什么的帮忙,比如,你老公夜不归宿,你可以拍下他什么时候进那女的门,什么时候离开。如果是半夜三更的,或者过夜啦,法官可以推定这对男女有不正当的性关系。
你老公和别人生孩子,这个要DNA鉴定,除非他亲口承认。但这个DNA并不是你提起诉讼,法院就应准你带别人家孩子做DNA的,所以一般不好取证。
目前你最重要的是取证,把证据拿到手你再考虑要不要诉讼离婚,或者告他重婚。或者,拿这些证据逼她协议离婚,多分财产。
你需要一个律师给你提供多点建议,目前阶段还是取证。这个你可以自己进行。但程序请尽量合法。
第2个回答  2009-04-24
可以告啊!你最好是先找他谈谈看他什么态度!是否可以挽回!让他不在和那女的联系!实在不行再上法庭!总之上法庭是没办法的办法啊!但有一线希望最好不要这样!你想想把他告上法庭对自己有多大的好处!!
第3个回答  2009-04-24
要按法律方面维权意识,你告也是你的权利啊。你可自由选择。但你想怎么办呢,是去时留要看你了。只是我建议你凡事要三思而后行,是去时留你都要把很多事情安排打理好。力争做到对他对你,对你孩子,对家为好的原则,你要有兴趣的话咱们有空细聊
。周四五六晚我值班
第4个回答  2009-04-24
问题很复杂。首先你得明白你们夫妻二人感情如何?在者孩子是你们结婚前生的还是你们婚后生的?给你老公讲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事情以经发生了,就要净下心来说清楚。你们现在有孩子没有。我还是主张和谈。如果老公不能放下那女人。你就要结束这样的婚姻。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勇敢面对问题。自己好好想想。学会放弃。做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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