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几年再入单位的,服役期算工龄吗?

如题所述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兵龄是算工龄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受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专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对服兵役算不算工龄有以下规定:参军期间的工龄计算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参军期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入伍时间应以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日期为准;战士退伍时间以批准退出现役时间为准。

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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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兵龄是算工龄的。\r\n【经济补偿 军龄计算】关于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年限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受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专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第一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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