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3年未使用产生的年费和滞纳金

大家快来帮一下我,特着急。本人2009年的时候办理了一张北京银行的信用卡,2010年的时候离开了北京,信用卡当时不欠款,但是后来本人不小心丢失了钱包,信用卡就丢失了,当时因为觉得麻烦就没有来北京办理补卡或者销卡,后来就忘记了。今年买房申请贷款的时候没有通过,问了人民银行才知道我有不良记录,后来才找到原因,原来都是我北京银行的信用卡产生的年费和滞纳金,这3年堆了870多的额度了。我必须还了这些钱才能销掉的我信用卡,但是我有3年的逾期不良记录。我觉得我不应该全部出这笔费用,银行说我换了电话,换了地址,找不到我所以没通知我,但是我的电话虽然换了,我的通信地址没有变,而且我但是办理卡的时候留了我老家的电话号码,银行应该有我3年没刷卡的记录,为什么不通知我呢,这样银行是不是也得负一些责任吧。我只是调离的工作岗位,可是我以前的公司还一直接收着我的信用卡的消费记录,只不过人家不可能拆我的信件。请问一下大家,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只老老实实的交这些钱,还是跟他们闹呢,我觉得他们也有责任的,我现在有不良记录了,也没法贷款了。身上就10分了,全给了,请大家帮帮我,求求你们了。

别闹了,闹也没用。银行是国家开的,霸王的很。信用卡,就是信用,办卡填表时,有产生年费这条,你不用卡就因该去注销,卡丢了就更因该补办或注销。你和银行说你卡丢了,银行他不会信你的没有证据能证明你丢了,银行认为你就是拿着卡不用,产生的年费和滞纳金,这个必须要还的,如果你不还,滞纳金会利滚利,早晚也的还。现在问题已经出了,不能贷款,以后你要出国都不行,会影响签证。卡不去注销银行认为你默许同意收年费,办卡时你签字了。银行就这规定,还有更离谱的,人都死了好几年的,卡没有注销,银行追着家属要几年的年费。他们就认得钱。
总结,办卡要谨慎,那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人家银行大街上拉人就给办,还送礼品,银行钱多的疯啦,那是拉你进陷阱。追问

那为什么我的卡3年没有刷卡记录,全是滞纳金的话,银行没有通知客户的义务吗,是虽然手机换了,但是我留了2个固定电话全都是能找到我的,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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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1
不想用的话就别交年费了,所以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a,主要看你是否还想用汽车卡比较特殊申请表上有说明需缴纳年费,并没有说必须开卡才会收,银监会规定未开通使用的信用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明确说明经客户认可的除外)
第2个回答  2013-11-06
可以闹一闹,不过每家银行的政策不太一样,有的像这种纯年费产生的不良记录是可以申请开个信用证明,不过信用记录消不了,有个证明办贷款应该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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