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转社保才发现这个问题,缴了那么多保险,这扣那扣,可以转移的有效部
分竟然只有可怜的那么一小部分,其他部分竟然“社会统筹”了。真是岂有此理
!社保局有大量法律法规支持,这就合理吗?
按照这种做法,一个人就只能在一个城市工作到退休,现在这个社会变化那么快
,有几个人能保证做到这一点的?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肯定会选择性地购买有
效的保险的,但现在整个社会的做法是:不管愿不愿意,全部强制性购买一大堆
所谓的保险,把本来就不多的工资扣得一塌糊涂。扣就扣吧,有用也行啊,我们
真正获益多少?
交钱过去容易,想拿钱可真难。这种社会保险一点都不保险!
这是个问题,我得想个办法。我觉得现在最实际的就是把钱牢牢捏在自己手里,
可以投资、置业、存银行、或购买实用的商业保险。
不知道有没有人民代表能看到这一点的,向人民代表大会反映一下这个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