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原名为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第一家依托高校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部门设置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组织架构由一位主任和三位副主任构成,其中还包括一位办公室主任,以确保中心的高效运行。中心内部设有六个关键部门,分别是:妇女权益部:专门负责维护女性成员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权益部:致力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提供特殊保护和支持。残疾人权益部:关注残疾人群体,确...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中心概况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诞生于1992年,由我国人权法领域的知名学者万鄂湘教授发起。他在考察欧美学府后,意识到我国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且缺乏专门的公益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法学院学生缺乏实践机会。万教授的这一创新设想得到了法学院院长马俊驹教授的全力支持。包括韩德培、马克昌等在...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中心概况
1992年5月20日,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历任院领导对“中心”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2003年1月24日“中心”在湖北省民政厅正式注册,成为湖北省第一家注册的提供法律援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自建立之初就将“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最需要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所授荣誉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一直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赞誉。这个杰出的机构连续获得了多项荣誉,其中包括国务院、中宣部、团中央和湖北省团委颁发的“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全国首届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以及“全国青年志愿者活动示范点”等崇高荣誉。在2004年,司法部更是给予...

万鄂湘的作品成就
曾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八五”“九五”规划国家社会科学法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委基金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十余项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全国数万“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到国内外新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出版有《国际人权...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本科生培养
1992年5月20日,武汉大学法学院万鄂湘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发起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将其作为法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以践行“知行合一,服务社会”的理念。中心自创办以来,秉承“为求社会公正,以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为最需要法律帮助...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法律援助机构
我国以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为援助对象的狭义法律援助萌芽始于1992年。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揭开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序幕。1994初,中国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揭开了中国...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法律援助机构
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从1992年开始萌芽,当时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这是我国狭义法律援助以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为对象的起点。1994年初,中国第一个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这标志着我国正式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开启了法制文明史的新篇章。2003年,《法律援助...

杨成铭法律服务
自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我在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工作,这段期间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社会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以及行政诉讼的原告,总计约400人次。我处理了260件法律咨询,并参与了5次公众法律咨询服务。我还义务为13名社会弱者提供了诉讼代理服务。中心被团省委...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简介 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2年。该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力保护中心”,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始。1994年,我国首个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明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开启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元。201x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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