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个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及期间的问题,请各位好心的法律专家帮帮忙,谢谢!

想请教一个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及期间的问题,请各位好心的法律专家帮帮忙,谢谢!我之前租住在一家公寓,签了两年的合同,前不久因为政府行为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住人了,但是我的合同并未到期,所以房东承诺退款。但从被迫搬离到现在快过一个月了,房东总是在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心里非常不安。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时开始起算?该如何具体进行?是否还有更加妥善的办法?这份合同与收据法律上的能作为证据的有效期间是多久?

你这是房租纠纷,诉讼期为一年,从你搬迁起算。当然合同及收据是证据,但还要搬迁时的证据,比如另外租房合同及时间,政府公告,他人证明等。追问

政府公告应该不是太合理,因为是之前的,那我现在租的房子的房屋中介如果能给我证明 。的话是不是也可以?而且新的租房合同我也有。这样的话我胜诉的概率是多少?大概最后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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