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女方不同意离婚,但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想继续凑合下去。所以准备起诉离婚,据我了解,程序大概是“先起诉,然后法院会调节,这个时候原告坚持离婚,法院会走个形式判决不同意,半年后,再次用同样的理由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这个理解应该没错吧?
其次,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男方也就是原告有稳定收入,女方婚后一直全职主妇,并不是因为照顾孩子才不去工作的,孩子多数时间由爷爷奶奶带着,姥姥姥爷都在千里之外的老家。共同财产和房产都没太大争议。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不大?
谢谢热心网友的解答。
感谢你,也就是说起诉离婚不用非要分居两年是吧?两年时间太久,熬不住了啊。
追答分居两年仅仅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情形之一,并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法院才给判离的。
感谢你的热心解答,感情破裂没有太明确的证据,都非常主观,比如男方宁可加班也不愿意回家,比如男方在性生活过程中会突然疲软早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