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岁,男方有稳定收入,女方无工作,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大么?

首先,女方不同意离婚,但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想继续凑合下去。所以准备起诉离婚,据我了解,程序大概是“先起诉,然后法院会调节,这个时候原告坚持离婚,法院会走个形式判决不同意,半年后,再次用同样的理由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这个理解应该没错吧?
其次,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男方也就是原告有稳定收入,女方婚后一直全职主妇,并不是因为照顾孩子才不去工作的,孩子多数时间由爷爷奶奶带着,姥姥姥爷都在千里之外的老家。共同财产和房产都没太大争议。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不大?
谢谢热心网友的解答。

  1、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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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7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1、关于离婚方面,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做出判决,而且没有绝对的证据,第一次确实很难判离,需要等半年后再次起诉。
2、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已经四岁,不在哺乳期内,且男方有稳定收入,经济收入要比女方优越,另外孩子长期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环境相对已经稳定,这些条件加大了抚养权归男方的几率,可能性比女方大很多。
以上解答请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和决策尚需慎重。追问

感谢你,也就是说起诉离婚不用非要分居两年是吧?两年时间太久,熬不住了啊。

追答

分居两年仅仅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情形之一,并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法院才给判离的。

第2个回答  2013-10-07
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不同意,关键看有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不适合继续维持婚姻。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已过哺乳期的,一般视物质条件决定。追问

感谢你的热心解答,感情破裂没有太明确的证据,都非常主观,比如男方宁可加班也不愿意回家,比如男方在性生活过程中会突然疲软早泄。

第3个回答  2013-10-07
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的,2岁以下的一般偏向于判给母亲,现在你的情况是孩子4岁了,并且男方明显经济条件好,单纯这两个方面看判男方的可能性很大的。
第4个回答  2013-10-07
肯定是男方的可能性大, 不过你也知道, 现在的社会, 你稍微给些小恩小惠给法院那些, 那就是百分之百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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