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A和B公司工作过,即将入职C公司在A公司是5月1号到6月15号,B公司是6月15号到8月1号ABC三家公司工作性质完全不同,但是当初找工作的时候是想找A类型的工作,于是拉长了A的工作时间,简历上写的是A公司5月到7月,B公司7月到8月。(没写具体日期只写了月)现在入职C公司要我的离职证明,B给我的离职证明写明了是6月15到8月1日,C公司会不会介意我这半个月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