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税的争议

如题所述

“月饼税”剑指央企隐性福利 支持者一方(大多来自税务部门)在此之前,北京、广州、南京、西安、重庆等地地税局就纷纷表示,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按照税法规定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支持扣缴“月饼税”的主要依据是《条例》规定。
支持缴税者认为,税法对于福利费的解释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因此,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每人都有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月饼税合法却不合理”
月饼税对普通市民影响并不是很大,为何会引发如此热议?税务专家表示,月饼税涉及的钱多是小数目,但这一税收合法,却并不合理,更不合情。“一方面传统佳节发盒月饼还要征税,让大家心理上难以接受。另一方面,这更多是民众的一种诉求。”他认为,此次个税法调整是还利于民的积极做法,但与此同时,老百姓依然需要缴纳各种隐形的税种,例如营业税、增值税等等。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月饼、粽子等实物福利纳入个税的做法需要改进,不能简单以取消了事。“如果真的月饼等福利不计个税,可能有单位中秋节给高管发2000元购物券,名义上是发月饼,这就更方便逃税了。”
《个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提到“福利费”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畴。“简单来说,个人从企事业单位的福利费项目里,取得的困难补助才是‘福利费’,属于免税范畴。”北京地税方面解释说。
“月饼税”之后会不会有“粽子税”
很多上班族对“月饼税”的缴纳表示有些牵强。“虽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所有福利都是需要缴税的,所有的税款都是上交国家税务部门,但中秋节属于传统节日,小小一块月饼都要负担税费,细细看看,一年中有很多节日,比如端午节是否还要征收‘粽子税’?春节是单位为员工发福利最多的节日,发一箱啤酒是否要征收‘啤酒税’?发水产品要征收‘鱼虾税’?算下来,一名员工全年负担的福利税累加起来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家住长乐坡的王琪女士说,她女儿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中层,逢年过节都会发一大堆东西,要是每件东西都要征收个税,倒不如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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