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算不算一种文学?

如题所述

文学表现形式多样,而歌词是可以作为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的,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于10月13日揭晓,出乎意料的是,这一举世瞩目的荣誉被颁发给美国音乐人鲍勃•迪伦。授奖词评价他“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以此来看,在国际上,歌词已经被认定为一种文学形式而存在,而且是可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

歌词与文学一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中国,诗与歌合称诗歌,而诗歌的来源正是古代人民的劳动号子和民歌。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它按照一定的音节、韵律的要求,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毫无疑问,《诗经》的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其中的很多首就是咏唱的,因而,歌词作为文学表现形式可以说是古已有之的。

这一点到了宋代体现尤为明显,在宋代,宋词经常在民间吟唱。宋词是合乎音乐的文学,所以宋词必须用唱,宋朝有位词人姜夔,在他的《过垂虹》诗中曾言:“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这是宋词用唱的证明,而宋词作为文学的一种形式,也是毋庸置疑的。

近些年来,也有不少人为唐诗宋词谱曲,将其作为歌曲传唱,例如王菲演唱的苏轼的《水调歌头》,这都说明歌词本身和诗词具有极大的关联,可以成为文学的一种形式。而且,看林夕的词或者方文山的词,都传达内心的期望或者营造了一种山水意境,所以,歌词完全是可以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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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6

今天去单位带了一本《人间、地狱和天堂之歌——世界摇滚乐歌词集》(南京大学出版社李皖、郝佳译),有个文学背景出身的同事看到这本书也说好。顺便和他聊了聊这算不算文学。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我俩都认为这本书里收录的歌词都是很好的文学作品。

从文学的门类看,诗歌是最为重要的几个门类之一。歌词与曲子在一起,(无论这个曲子是什么样的旋律)才算完整。但歌词里那些真正具有“文学品质”(我愿意用文学品质这个词来定义文学,鲜活的文字、缪斯的语言、真挚的情感、深邃的思想,这些品质至少要有其一。)的文字,肯定是好的文学作品。国外的音乐人,像John Lennon,Bob Dylan,Leonard Cohen,Neil Young,Patti Smith,Joni Mitchell等的歌词都具有文学品质;国内的音乐人,像崔健、张楚等的歌词同样具有文学品质。

从这种广泛的文学标准上来看,去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Bob Dylan,是一个非常棒的决定,Bob Dylan的歌词是那种接续文学品质传统的文字。Bob Dylan前些年的专辑Tempest同名主打刚出来的时候听得就非常感动,那种跨越时间的绵延感与宗教感,与个人的经验,与文学投射的感觉都有关。过了几年,在新加坡读英国诗人W.H.Auden的诗集,读到In Memory of W.B.Yeats这首诗歌,闹中一下子就浮现出了Tempest的旋律与悲悯感。

The pale moon rose in its glory/ Out on the Western town/ She told a sad, sad story/ Of the great ship that went down……(Tempest)

He disappeared in the dead of winter/The brooks were frozen, the airports almost deserted,/And snow disfigured the public statues;/The mercury sank in the mouth of the dying day……( In Memory of W.B.Yeats)

很难说这样的歌词不是文学。

第2个回答  2017-10-26

在诗歌体裁的范围内,音乐歌词算不算是一种文学呢?

我认为这要看古今之分。古代的歌词几乎都是文学的,现在流传下来的古代诗词在古代大多是可合乐演唱的歌词。现代的歌词就不一定哦!很多歌词粗制滥造,不能算是文学的,因为这些歌词根本就没有文学的艺术特性和美感。

但现代歌词亦有极富诗意的。我就以孟庭苇所唱:“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一句为例来做个分析: “轻轻回来”四字颇言漂泊者忏悔意,“不吵醒往事”五字不明言往事如梦而自神,且有沧桑味。寥寥一句九字,五味俱全!不者填词者是因何种灵感所得的?简直妙至极处。

然今之歌坛填词者多粗制滥造,香港歌词更甚!简直不知所云?我想,若文人能上轨填词,对于新诗发展,倒是一大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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