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出纳的,转正签三年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合理吗?试用期公司能随便开除我吗?

我在试用期,公司让我自动离职,说上次犯错了,但上次犯错罚了半个月工资,邮件里说如有再犯,开除。人事就这事,应要我自动离职,我让他赔偿我两倍工资,但人事说那要把那过错写到档案里的。我还有两个月转正了,当时和我签了6个月合同。我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呵呵 卡在点上了3年以上包括3年 确实是最大试用期为6个月
但是你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倒是这个 有点让我在意 上次犯错罚了半个月工资
这个是不可以的 是违反规定 你可以用这个来和人事交涉 这个是违反劳动法的追问

她现在威胁我 说要写进档案 那时是刚进公司 前面的出纳好像也是被劝退了 没人问 钱汇款了 账上没来得及做 真没想到那么严重

追答

这个你确实有不对的地方,如果浅汇款过来 你没过月做帐 是没问题 可以补的
过月有月报么你这样帐会不平的 银行存款多了 其他科目款项少了 帐会不平,如果是这样你确实有过错的
我以前是做审计 也做过出纳 会计 人事
所以这个我懂的
如果他以写进档案为理由逼迫你辞职,请你收集好证据录音什么的,或者人证。
去劳动部门举报 这是违规的。而且其实这个档案是没什么用的,个人档案又不是他管,是人力资源局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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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1
. 你犯的什么错要扣半个月工资,给你处罚决定了吗,如果没有,那就是克扣工资。如果给了你处罚决定,他的处罚依据是什么。至少用人单位一次性扣你半个月工资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有极大的可能性是还属于《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的第三条内容,即克扣工资。如果属于克扣工资,下面有相应的回答。

  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有一份吗,如果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第16、81条规定把合同要到手,不然权益维护起来很麻烦。

  千万不要自动离职,只要没有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按时上你的班。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第2个回答  2011-12-21
我签了6个月合同 卡果断改~~为啥不考虑GTX560ti? 盈通的2G版 1400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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