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两年就一直没签合同。另外我工作是长期在外出差的,一个月4天休息,单位说没有加班费,可以补休,但一直没补休过。再有一个我今年9月份交的离职申请,但是由于我没有归还单位的电脑(电脑在外地,无法取回)所以单位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还压了我半个月工资,说是什么时候看见电脑什么时候在办理,就这样一直到现在单位也没有让我去上班。
我的问题有3个:
1:两年没定劳动合同我可以索要补偿吗?
2:我一个月4天休息,可不可以要加班费?
3:在单位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的这段时间我可以要工资吗?
上诉3个问题参照国家法规可不可以向单位索要赔偿,如果可以,大概能赔偿多少?请不要给我发国家法规,我希望大家能给出详细的,具体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