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8年了 只有刚进单位时签订了一份两年合同 后期没有续签 公司也没有辞退我

2011年5月份转正 签订的劳动合同 2年的 那时候工资比较低 只有2400 现在涨到5400 不包括加班费和年终奖 我现在可以要求赔偿么 如果可以 能赔偿多少 社保一直都在交 从我转正开始

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单位没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你又不辞职,没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

我要辞职 就可以补偿??

追答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可以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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