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03
如何合同已经签订,需要看签署时间是否与实际入职时间一致,如果一致,就是有效的(单位可以说合同早就签订了,由于人员操作失误,未能给你)(或更惨:已经给你了,你自己手上没有,是自己弄丢了)。如果不一致,你可以向单位索要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在仲裁时,以此为由,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经济补偿金。
另一种方案是,既然对方开除了你,就要看单位有无充分证据证明可以开除你,否则,可以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02-03
如果单位不能出示你本人亲笔签字的劳动合同书,而你又断然否定签有劳动合同事实时,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单位应承担其举证不能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单位虽然可以从其员工中找人出面证明你确有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名的事实,但你只要予以否认,并指出证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即可否定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
第3个回答 2012-02-14
情况如实反映给劳动仲裁委,能证明你事实在那工作就行,其他证据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由单位提供的。不需要担心。
望有用~
第4个回答 2020-04-10
按你说的常理,你所说的申请2n或者2n+1,肯定可以成立
但是,你确定有确凿证据证明公司没有给你合同,前台的人员是否愿意因为你在她被形势所迫下出来给你作证。
第5个回答 2012-02-23
要是一家有名气的企业一定不会这么做,这么做的企业估计很大情况是私企,如果一定要分个黑白,我只能说你们是2败俱伤。就算能打赢估计也要耗你不少精力和时间,此中利弊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