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12今日说法观后感!!500字左右。拜托拉!!!

不要网上的拉、、、都是那几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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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 深有感触, 由于传统观念作怪, 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 对于这 由于传统观念作怪, 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 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 溺爱倍至, 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 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 溺爱倍至, 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 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 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 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 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 个晚上 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 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 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 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我当时就得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 可这起自首案件, 一是 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 可这起自首案件, 有自首情节, 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 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 有自首情节, 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 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 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 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 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 此禽兽不如, 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 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 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 人心。 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 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 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 是公正的! 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 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 惯子不如杀子” “ 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 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 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 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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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31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06
这天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 深有感触, 由于传统观念作怪, 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 对于这 由于传统观念作怪, 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 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 溺爱倍至, 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 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 溺爱倍至, 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 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 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 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 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 个晚上 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 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 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 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 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我当时就得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 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 可这起自首案件, 一是 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 可这起自首案件, 有自首情节, 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 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 有自首情节, 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 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 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 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 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 此禽兽不如, 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 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 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 人心。 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 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 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 是公正的! 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 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 惯子不如杀子” “ 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 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 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 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 呀!
第3个回答  2012-02-08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毁
第4个回答  2012-02-03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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