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公司离职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开始通过仲裁我胜诉了,15天内公司起诉了我,由于第15天我才知道,所以没了解律师收费标准就签了代理合同,是签的风险代理按30%收取费用请律师全权代理,现在胜诉了,律师就天天催着我给他那30%的钱,但是一直到现在律师都没给我那份代理合同,并且现在我胜诉后我在网上看到法律禁止风险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请问我可以反悔吗?少给他些律师费用吗?如果可以按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