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内辞职了,写了交接清单,一个星期后老板叫我去移交,说我没交接好,不然就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我在公司是外贸业务员,但是我也做跟单和其他很多工作,而且晚上还要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不加班还给我们脸色看,所以做的很不愉快,就辞职了,本来想多做几天,可是辞职第二天副总找我谈话,言语之间的意思就是叫我当天交接完就可以走了,于是我把要注意的事和移交人说了一下(移交清单辞职当天就已经交给副总了)就走了,公司资料什么都没有带走,连工资都没有结,可是一个星期后公司打电话过来说叫我两天内去移交清楚,不然没收工资而且还要去告我和新的在做的公司,我还有一个半月的工资没有拿到手,该怎么办才能保障我的利益?

这类现象很正常,首先你自己不要认为自己是从那里走的灰溜溜的,咱是光明正大的走的,所以去交接或者没有交接清楚这很正常,其次,给现在的公司要光明正大的请假,告诉公司原来交接有些细节还要去处理一下,这样新公司也会对你有好映像,第三,这次回去交接一定要将交接清单写清楚,你、接手人、部门负责人都要在清单上签字。第四,去公司以后不管是对同事、还是上司态度一定要好,千万不要因小失大。祝你顺利!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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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追问

可以么?

第2个回答  2011-08-25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是提前3天通知对方。如果你的权益被侵害了,可以去找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8-24
那就再交接一遍
让他们满意追问

不想再踏入那里半步

追答

为了工资
咱是看着钱的面子才去的

追问

真是纠结啊,都过了一个星期了,现在那个接手的人什么资料都OK了啊,还要我去干嘛呀,再去一次还是原先清单上的那些啊

追答

细节方面有问题总是难免的

追问

都快烦死了,这样子被威胁一下就真的去公司了,太没面子了,再说到时候大眼瞪小眼的多尴尬,还要听他骂人···

追答

不卑不亢
脸上代着笑容
这才是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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