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怎么判.....?

如题所述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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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未实施杀人的,不构成犯罪。如果以该恐吓为由,向受害方索要巨额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第2个回答  2020-03-08
打恐吓电话、发恐吓短信,情节较轻的,不涉及犯罪,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治安行政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3个回答  2011-09-07
死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2
我国刑法目前并无单独规定“恐吓罪”的刑法条文,亦无独立的“恐吓罪”的罪名规定。
但是2011年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将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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