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哲学主要原理与方法论、重要知识点
第二单元第四、第五课:辩证唯物论
【主要原理、方法论】
1、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不能被创造和消灭;规律具有不可违抗性,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人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把握规律,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物质决定意识。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意识。
①人能能动地认识世界。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
②人能能动地改造世界。意识能指导实践,把意识中的存在变成现实性存在。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要重视精神的力量。
【重要知识】
1、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自然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性。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3、物质和运动的关系:不可分割。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脱离物质的运动也是不存在的;离开物质谈运动导致唯心主义,离开运动谈物质导致形而上学。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导致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5、从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从内容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
6、如何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①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能固有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③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无所作为的思想。
第二单元第六课: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主要原理、方法论】
1、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促进实践的发展,错误的认识阻碍实践的发展。
2、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要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重要知识】
1、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2、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获得认识的途径有二个:亲自实践,获得直接经验;通过学习,获得间接经验。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实践处在主观与客观的交汇点上。马克思主义等主观性的东西都不能作为标准。 4、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真理和谬误的界限不容混淆。真理只有一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5、那些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已经确定的真理并没有被推翻,而是不断地向前发展。
第三单元第七至第十课:唯物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主要原理、方法论】
1、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具有客观性。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状态,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具有多样性。要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寻求最优化的目标;部分影响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又要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要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要用综合的思维方法来认识事物。
【重要知识】
1、联系具有普遍性,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因为联系是有条件的。
2、联系具有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联系。
3、整体和部分密不可分。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
4、当部分以合理、有序的结构构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才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构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则会小于部分功能之和。(是量变引起质变的情形之一)
(二)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主要原理、方法论】
1、发展具有普遍性,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事物发展的趋势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
3、事物发展的状态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既要从点滴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好量的积累;又要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4、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事物是永恒发展的,要不断创新,促进事物的发展。
【重要知识】1、发展是一种变化,没有变化就没有发展;发展是一种质变,但并非任何变化(质变)都是发展,因为发展的实质是…,只有前进的、上升的变化(质变)才是发展,相反,就不是发展。
2、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事物发展的趋势。
3、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为什么?
4、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必然引起质变。
5、质变不是事物发展过程的终结。事物不断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永不停息的向前发展
(三)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矛盾分析方法):
【主要原理、方法论】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两个方面。要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两分法。
2、矛盾具有普遍性。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要承认、分析、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3、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共性)寓于特殊性(个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这一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要遵循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特殊-普遍-特殊)的认识秩序。(如“先试点再推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举一反三”等都体现了这一原理)。
5、主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主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既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统筹兼顾,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
6、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矛盾主次要方面相互排斥、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既要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事物的性质和主流;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注意:“抓重点、中心、关键,重中之重、第一要务、主题、主线、以…为突破口”等字眼或意思是抓主要矛盾,要用主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分析;
“抓主流、抓本质、评成就、看形势、识大局、辨方向、辨性质、占优势”等字眼或意思,是在判断事物的性质,要用矛盾主次方面原理分析。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7、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8、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化
【重要知识】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含义上的区别?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四)树立创新意识是唯物辩证法的要求
【主要原理、方法论】
1、辩证否定观: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旧事物中消极的内容,保留其积极合理的因素,其实质是“扬弃”。
方法论: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既要尊重书本知识和权威,又要立足实践,不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发展。
2、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同时包含否定的理解;对现存事物的肯定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它的本质是革命的、批判的和创新的。)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3、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辩证否定观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
(五)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辩证法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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