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是不是不可以再上诉?

如题所述

你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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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9

不可以再上诉,只能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对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进行了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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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10
可以。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确系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该确系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
第3个回答  2011-09-30
既然可以申请执行,那么判决是生效了。生效的判决也可能是错误的,所以被执行人有权利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不中止执行,但申请再审被准许后,法院要下裁定,中止原判的执行。然后视再审审理结果决定如何执行还是不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28
21如果法院实在无法执行的,可能会采取中止执行。如果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只有等到你提供了对方的详细财产信息并重新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重新恢复执行。因此,如果暂时没有办法,作为你这一方,还是尽量和法院沟通,不要中止执行为妥,但法院是否会再次执行,也是需要你和法院充分沟通交流的。毕竟去执行涉及到执行成本和必要开销等一系列问题。f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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