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别人打伤头部,伤口长8厘米,深2厘米,血流了很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最多陪800,怎么办?

我现在住院每天的费用都是1000左右(现在的钱都是我自己在垫)请问这些钱可以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只要是合法的规定项目都可以主张赔偿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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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4
可以去法院告,医药费只要不是太离谱,确实是必须用的药,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追问

医药费都是医生开的,用了什么药我们都不清楚啊,法院这么好告吗。法律专治老实人啊,法院告不要钱啊,我们是穷人家,被恶霸欺负啊,还是当110的面打的啊

追答

应该要的不多吧,法院收的受理费!那你也可以告110行政不作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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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08
一天要1000元…那间医院啊 真是坑人
第3个回答  2011-10-04
拿收据给法院看啊
第4个回答  2011-10-04
可以发挥媒体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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