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的车库,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车库没有房产证怎样买卖有效?只有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两方签订协议可以吗?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车库,说该车库卖给自己的子侄了,法院审查后驳回异议,有录像证明被执行人现在正在使用该车库,说是他子侄借给他用的。他与他子侄只是签订了转让协议,还有收款条,别的没有,)法院驳回后他子侄现在又把俺告了,说车库是他的,马上开庭审理了。我手里有被执行人与开发商的购房协议,上面有车库的记录,但房产证上没车库记录。有被执行人的在物业的交电费记录,也有在物业的购车库记录,有被执行人妻子以及儿子出人车库的照片和录像,就这些。他子侄有他们签订的协议,和收款条就这些,很可能是造假的。听说他有关系,我怎样驳回他,用什么法律依据

无产权证的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

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扩展资料:

无产权证的车位转让方法:

买卖双方现场看车位(车库)的情况,洽谈价格。注意: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原买主从开发商购买时肯定会签有《交接证明》、车库购买的《补充协议》;所以买家应要求卖家提供,并查看身份证,以防上当。

买卖双方商谈成功后,双方签定《车位(车库)转让协议》,可以自己私下起草,也可以请律师起草,合同约定所转让的车位号、面积、位置、价格等。

买卖双方如果能找到原楼盘的开发商,最好在开发商处登记,说明此车位(车库)已转让给新买家,并且盖开发商的公章;另外需到物业费登记说明,因为以后牵涉到水电费、物业费。

双方按约定的时间和价格,进行款项交付,并约定后续事宜。

可找律师写一份特定的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说明已属买家的财产。

卖方提供原来与开发商签定的《转让协议》和《交接证明》给买方,并注明车位(车库)已转让, 并且交接车库钥匙、结清水电费。如果买方不放心,可以换一把新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卖合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6

既然被执行人与开发商有购房协议有购车库记录。

那么房产证上有没有车库记录就没关系了,房产证上都没体现车库记录的。

所以是以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为准!

至于是否被执行人卖给他侄子的话。

这个看当时房子产权变更你名字的时间是否跟被执行人与他侄子签订的协议时间有相差!

扩展资料: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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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9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05
既然被执行人与开发商有购房协议有购车库记录,那么房产证上有没有车库记录就没关系了,房产证上都没体现车库记录的。所以是以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为准!
至于是否被执行人卖给他侄子的话,这个看当时房子产权变更你名字的时间是否跟被执行人与他侄子签订的协议时间有相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8-05
如果该车库为公益性,不允许出让。
如果该车库为房产附属的,可以再次转让,但有另外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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