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去年8月份成立的,当初成立的时候,一下子进口了很多商品,所以每个月的进项税额一直都很多,销售量却一直很慢,每月的销售额很少。到目前为止一点增值税也没有交过,所以公司领导觉得不太好,就想每月交点税,但是公司确实是很多的留抵税额,大概还有80多万吧,请问一下,像我公司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每月预交点增值税吗?还是该如何处理?
已经申报过的留抵税额,是经税务局认可的,如果本月有销项,直接抵就行。
表上很清楚,留抵额是以前的销项进项积累下来的,不用非得算跟留抵额相对应的库存之类的。
实际上购进货物的当月已经入库了,卖出的当月结转了成本,剩下的就是没有卖出的,也就是当月库存的存货,成本这样想很明白。
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