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解释(三)第十条对婚前购买的房产分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追问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我只能得到我交代房贷的那部分么
追答除了交贷款的那部分外,还有房产升值部分,那个就要协议解决了
追问那不是在房产证上写不写都一样了,
追答是的
追问这样啊,谢谢
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