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鉴定律师可以申请么

工伤认定、鉴定律师可以申请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23条规定只有近亲属和单位本人或是可以申请,17条认定多个工会组织可以申请,不知道其他人可以介入否,比如带取认定和鉴定的结论、撤销与申请,病例和片子等等法律文书~
希望高手们能指点小弟,本人出发点是为了受伤职工能尽快的得到赔偿,顺利的办完这些程序,但是有很多坏的律师甚至不是律师人品还及次的人代理这些案件令我很头痛,让受伤职工走了不少弯路浪费很多时间不说最后得到的赔偿也不是如人愿的,具体律师行业的阴险狡诈就不说了,但是希望蝈蝈们指点,本人QQ632999678 为了受伤职工和能让我们更好更快的为人民服务达到以民为本,希望大虾们加本人的QQ在有不懂的地方请教指导。呵呵 可能是我太较真了,有很多例子的、比如单位提出鉴定的,结果本人不同意,因为本人医疗未终结,当事人反过来问我们为什么受理申请,折腾我来的路费或是时间怎么算,就好像我们把他玩了一样,跟我们发飙,但他们不敢和单位发飙,总以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受他们唾骂似的,不讲理的太多了,但是如果是当事人委托律师,而律师也是在医疗未终结伤情未稳定的情况下来申请(为了缩短打官司的时间尽快拿到代理费)然后把授权委托拿出来当事人又不认可,耍无赖怎么办?

此句的意思是: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时间不申请认定工伤,应该由本人申请认定。对于工亡或因工负伤后没有行为能力的职工,单位又不申请的,由职工近亲属申请人。依据民法中委托代理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委托家人朋友或法律工作者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顺祝吉祥!追问

我是初来乍到的工伤科职工那可能小弟才疏学浅了。民法中委托代理规定我到是没看到,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23条规定只有近亲属和本人还有单位可以申请,所以说也只有他们才能取相关的法律文书。当然我会去查查民法中的委托代理的规定。但还是希望需解释在详细些,我们属于行政行为,民事代理可以么?(没有证件的律师或百姓可以代理么?)

追答

1、对工伤认定的行为是行政行为,工伤职工委托代理人是他的民事行为,对此无权干涉。
2、不管是律师还是老百姓,只要提交了委托授权书,就应当依据授权的权限代替职工办事,也就是说在授权范围内工伤职工与代理人视同为一人。律师等代理人之所以称之为代理人,是代替别人办事的人,包括代替当事人打官司、出庭和办理其他一些事物。顺祝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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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7
1、工伤认定、鉴定你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0
工伤认定、鉴定都可以授权委托近亲属办理,写个授权委托书就解决问题了,没有必要让律师代办这些事情。
在工伤处理的各个程序中发生争议,需要劳动仲裁、行政诉讼可委托律师代理。追问

也就是说申请和取鉴定结论或者是病例片子只有本人亲属单位,律师只起着打官司诉讼、出庭的作用是么?

追答

不能这么说。我的回答是从工伤职工个人角度说的,正常情况下的工伤认定、鉴定没有必要委托律师办理。发生争议要走仲裁、走诉讼程序,自己难以处理可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代理的权限不只是打官司诉讼、出庭等,可以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所有事项,包括取法律文书等,只要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事项”中写明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11-09
申请需本人(其实就是写申请书、填表),鉴定的时候本人要到场,其他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办理。追问

您好,我就是工伤科的科员,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他本人填写表格提交申请,那法律文书就可以让律师取走了么?感觉律师更没有权限了,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23条规定必须近亲属单位和本人才可以

追答

可以的,但要看是否有委托书,没委托书取走了的话,最好叫当事人再补一份放在这,权限写清楚(可以带领文书)以免领导抽查。

追问

对不起哈,我可能专牛角尖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3方才有权限,系本人单位亲属,没有提到委托,应付检查当然可以啦,因为这是行政责任,不知道民事代理可以不?(我们这律师很坏的,不正经提供材料总想走捷径,所以我想约束他们拿出法律条文约束他们,他们这么弄会托受伤职工很长时间的,然后反过来说我们不作为)关于委托授权这方面有细致的条文规定么?

追答

没关系大家一起探讨学习。工伤条例指的的是申请必须是本人单位或近亲属。律师只是代为办理鉴定的手续,并不是申请人对吧。只要申请人是这三个主体即可,过程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当然,鉴定的时候本人还是要到场。就比如法院起诉,原告肯定必须是当事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替他代理诉讼。受托人可以是其他公民,并不一定是律师。

追问

那您的意思是申请的时候必须本人到场?律师或代理只起到应诉起诉的作用吧?如果说律师办理鉴定手续而且写了委托书(委托书是不是必须当面授权?当事人和律师当我们面写委托按手印),那么他自然可以提供或取走申请和当事人的病例相关材料了?我的QQ632999678

追答

申请要三个主体提出,指的是形式上的材料是这三个主体之一即可,不是指要亲自到现场申请哦。像房产过户就是如此,许多人因为不熟悉环节所以委托人办理过户,但是所有的材料都要本人填写,进窗是他人办理,到时候取证也可以委托他人去取。

第4个回答  2018-05-17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一定会乐于去做代理,并且欢迎行政部门接收代理,况且行政部门无权约束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行为,而大多数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在面对这些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时,这就造成事实上的法律不对等。你说的情况非常普遍,实际工作中,律师会参与到工伤申请中,事实上工伤案件要比民事案件代理起来容易的多,这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进行了大量的保护,而又几乎不存在对企业的讹诈(事实清楚)。大多数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不会说自己是律师,而是说自己是伤者亲属,你无法验证他的身份,就算说明了自己是律师,也几乎没有出示律师证或相关证明的。所以就不用较真了,较真的结果往往是你自己吃亏,就算你有理。《工伤保险条例》中确实明确规定了申请人的范围,但这个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如果你不放心怕出现纠纷(涉及文书送达),最好要求伤者或近亲属一同出面,如果伤者或近亲属不肯出面,就把授权委托书收好,最好留下视频、照片等影像证据,当有异议时可以作为保护自己的证据。
最后说一句,认真工作却不得不保护好自己,真的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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