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专家,我和单位签订的是一年合同,刚干满一个月,今天单位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将我辞退,理由就是不合适这份工作,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违法?我能不能主张我的权益。问单位索赔?请各位帮帮我这个可怜的人吧!!!
另外合同上注明是三个月的试用期。这点是不是也违法了?能不能获得补偿?因为签的只是一年的合同!另外想问一下,没有事先通知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代通金的补偿?希望回答的专家可以说详细点。。再次万分感谢。。。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家,你说的有点复杂了,能说的通俗点嘛?帮帮忙
追答1、试用期条款不生效,这样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无试用期。
2、单位解除合同按你的表述并无相应的法律依据故解除违法,属非法解除的情形,所以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也就是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代通金能否主张大家认识有分歧,我认为在非法解除的情况下并不能同时主张。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代通金以确认你可以认可单位的解除,要不你直接主张赔偿金。这两个数额是一致的。
我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嘛?请问需要费用吗?
追答不需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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