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未续签,仍在职上班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吗?

本人合同是2008年12月29日到2009年12月29日。到期的时候,公司有跟我提过续签,但我当时没同意,但我仍在此上班已近2个月。照目前我这种情况,辞职仍需提前一个月吗?我已经提前10天交上了辞职书,但公司说没满一个月,走了就不发工资。这样他属于违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没有续签,但是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依法解除的话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使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20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