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合同是2008年12月29日到2009年12月29日。到期的时候,公司有跟我提过续签,但我当时没同意,但我仍在此上班已近2个月。照目前我这种情况,辞职仍需提前一个月吗?我已经提前10天交上了辞职书,但公司说没满一个月,走了就不发工资。这样他属于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