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开摩托车肇事逃逸造成对方轻微伤怎么处理

我驾驶一辆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对方骑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对方突然急转弯造成两车相撞,事故是发生在我行驶的线上,对方就是那村的,家里人出来后要打我,我害怕就跑了,留下户口本,那是发生在下午六点多的事,第二天上午我就去交警队承认了,对方一个50来岁的女人,头上碰了个疙瘩,坐在车上的小女孩脸上擦破一点儿皮,我已经被拘留了15天,事故认定书也出来了,说我肇事逃逸,负全部责任,对方一点儿责任也没有,我就是没有驾驶证,交警队是不是对此事处理不公?

  摩托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对方只是轻微伤,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接受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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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9
就你描述得情况看,交警处理得当,并无不妥之处。只要逃逸就要负全部责任,这点交法上说得很清晰。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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