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的税务办理流程

我新进的公司是刚成立的公司,现在有了公司三证了,偶是财务的,以前只是小职员,现在财务这块都偶负责,偶很多都不懂,想问一下有了三证之后税务方面的流程如何。
纳税资格认定
办理办税员卡
网上报税
网上认证
购买税控机。
差不多就以上一些事了吧,有木有先后办理秩序?然后每样事情需要哪些东西?有啥官方的网站可以详细看到,因为不懂所以希望说的明白点,比如需要啥表格,这些表格怎么取得。如果有专业人士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就最好了,能不能让偶有问题详细问问?当然真的对偶所有的有所帮助的话,偶觉得应该是给一点小报酬的啦,个人付出,希望不要来复制党,谢谢了!
公司注册在上海宝山区的,有人也是宝山区的就更加好了,还有怎么知道自己公司的专管员?

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流程可以使用手机百度APP进行查询,打开手机百度APP,搜索税务流程,然后选择要办理的税务,点击进去后,就可以自动下载一份办理流程,根据PDF中的流程办理即可。使用百度APP查询办理流程,不仅可以确保准确性,而且还方便,把流程文件保存下来后,可以随时查看。

百度APP查询税务办理流程详细步骤:

1、手机打开百度APP。


2、打开百度APP后,搜索办税指南。


3、搜索办税指南后,点击办税指南一键查询。


4、点击办税指南。


5、选择需要办理的税务。


6、选择要办理是选项。


7、点击选项后,就会自动下载该税务的办理流程PDF文件。


8、点击打开文件,根据文件中的办理流程办理即可。


注意事项:

1、点击进去一次就会下载一份PDF文件,点击多次就会下载多份相同的文件。

2、下载好的文件,可以百度APP个人页面中的下载/离线中查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21
一、税务登记:

(一)办证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二、发票认购: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核发、领购。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各种发票,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办税员证

2、纳税人的纳税磁卡

3、《购票手折》

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

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

(三)使用保管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

(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代开;

(4)发票存根联必须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普通发票存根联保存期5年,期满须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期限:

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除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外,其他原则上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

2、得税纳税人,原则上以一季为一期,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

3、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节假日的,可顺延一天。

(二)需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

1、《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有认购发票者填报)

2、财务、会计报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需报送: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3、《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有分支机构者填)

4、《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5、《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

6、《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7、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收购发票和运输及购进农产品等发票。

8、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有代扣代缴税款者)

9、财务会计报表

10、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四、违章处理:

1、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帐簿

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等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税款征收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5、发票管理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①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②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③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④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⑤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⑥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一、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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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7-17
一、税务登记:

(一)办证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二、发票认购: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核发、领购。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各种发票,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办税员证

2、纳税人的纳税磁卡

3、《购票手折》

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

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

(三)使用保管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

(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代开;

(4)发票存根联必须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普通发票存根联保存期5年,期满须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期限:

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除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外,其他原则上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

2、得税纳税人,原则上以一季为一期,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

3、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节假日的,可顺延一天。

(二)需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

1、《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有认购发票者填报)

2、财务、会计报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需报送: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3、《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有分支机构者填)

4、《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5、《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

6、《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7、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收购发票和运输及购进农产品等发票。

8、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有代扣代缴税款者)

9、财务会计报表

10、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四、违章处理:

1、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帐簿

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等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税款征收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5、发票管理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①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②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③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④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⑤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⑥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4个回答  2014-03-04
首先 新成立的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性质,然后再去税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去税局索要表格填写准备一般纳税人信息资料),一般纳税人审核时要税局稽查科现场勘查的,因此公司财务办公室必须有防盗门跟保险柜(各个地域不一样要求)

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通过后,然后去航天信息科技公司报名参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培训,领取结业证书,购买税款软件(金税卡 ic卡 读卡器)跟开票办公电脑(必须是能插金税卡的主机)跟一台针式打印机
安装完毕后带着机器去税务局进行发行
如果想进行网上认证进项发票还是得咨询税局去指定地方购买扫描仪器
具体信息税局都会告诉你
公司都有公司的税号,给你注册地所在区国税局大厅打电话报下你公司税号让给查下税管员是谁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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