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麻烦问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全权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工伤事故的案件过程中(法院受理到判决过程中),对于公司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以至于受害人在康复期间得不到有效治疗,并且医院因欠费过多而停止了一切治疗。
对于以上情况,我曾多次跟律师和法院通电话,让他们想办法先让公司把医疗费用交清,以便后续康复治疗,但是,律师和法院却迟迟没有解决,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还说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我觉得在诉讼过程中应该保障后续康复治疗不能中断,但是,目前状况,已经因欠费过多停止治疗快两个月了,请问这样的律师是不是不负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