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案例:
大专,旅游专业在校生,二加一教学模式,大三进行超过八个月的顶岗实习.实习地:上海某酒店.一半以上劳动所得被学校和中介瓜分.中介安排的群居住房,居住条件恶劣.在酒店每天超过八小时的工作,没有补贴.学校不能兑现当初的住房承诺,并和酒店签定了未满实习期离开算开除的协议.现我们因各种原因中途回来了并打算另择实习单位,却被学校告之若不立即返回上海,我们的实习成绩为零,不得毕业证,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并记录档案!可是,直到我们出发上海的前一秒,学校都没有向我们讲述有关此次上海实习的细则,中途退出有何后果!!也没有让我们签署三方协议<个人,酒店,学校>.
像这样的情况,请问:
1/学校是否违法?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2/对于顶岗实习的在校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3/有什么方法可以不再次回到上海实习又不被处分,也能顺利那到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