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22
这个房子原本的产权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二分之一的房产由你和你父亲继承。也就是说现在这套房产你父亲占有1/2+1/4,你占有1/4,你只对你自己1/4的房产享有权利。如果你不同意,可以协商支付你部分房租。
第2个回答 2012-03-28
楼上分析购深度。第一你与父亲起码未沟通 第二你与保姆意见未沟通。建议进行继承公证,适当考虑保姆利益。
第3个回答 2012-03-19
不同意合法。房产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
第4个回答 2012-03-27
什么叫做长期居住?如果非要打官司的话,这是个点。
我想知道的是楼主就那么不孝顺么,你爹都不愿意把房子留给你。
唉,悲剧。
长期居住并不等于赠与,也不是单独给予居住。你还是房子的主人,产权100%归你,主卧归你哈。你还是可以把房子租给其他人,收房租。而她,你只要保证她的居住权利就算是履行遗嘱了。
如果遭遇不可抗拒的外力,你不能提供她长期居住了的话,按照遗嘱你也不需要给予她补偿的。比如拆迁款,房租什么的,她是无权获得的。话说回来了,你父亲不傻啊,大体上他的考虑是公平兼顾的。
他的意思是,房子毕竟要留给儿子,但是保姆确实在他一个人的时候给予了他莫大的帮助,滴水之恩啊。
祝愿你不仅能读懂你父亲留下的文字遗嘱,也能懂你父亲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