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票抵扣。当月有进项没有销项,进项应去认证吗?销项是不是要下个月才能开?

我们是8月31日的进项,可税控这个月按不好了,所以销项要下月才有,这样我们现在可以有进项了吗?
是不是9月的进项9月认证,10月才能按这个认证的数开销项啊?
我不懂,请教大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注意事项:
1、取得发票当月就要认证,但是当月不可以抵扣,等次月底《比对结果稽查通知书》下来后,按照上面要求的时间进行抵扣(正常都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 。如果你9月份认证,9月进项不可以抵,等10月底结果下来后申报期内抵扣。
2、需要设置“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认证专用),等抵扣时在转“增值税(进)”。
3、比对结果下来的当月就可以抵扣了,当月没有抵扣完的,系统自动会生成留底数,无期限。
4、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对于附表2需要留意,当月认证的发票千万不要忘记填了。

暂时就说这么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9-24
当然可以有进项额,认证期限不得超过开票期3个月,9月的进项9月最好认证,以免以后忘掉。10月份发生销售可以抵扣,不是按这个认证的数开销项。
第2个回答  2007-09-24
可以有进项,认证期可以在11月30日之前都可以,认证之后以后有销项可以抵扣,不一定按认证的数字开销项,除非你一点都不想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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