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起诉后他就是说他没有钱,那该怎么办?女方现在想法很被动,就想如果他再不给,就打算把判给他的房子给炸掉,还想知道她把房子炸掉后,比如说她死了,她的家人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知识——法院强制交付 

1、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2、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

3、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生。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扩展资料:

不过,有几点要注意:

1、离婚时在协议里有没有对抚养费方面做出过处置,比如,离婚协议里有“离婚后,房子车子归男方,孩子归女方,女方得到现金50万,今后,女方与孩子的所有费用均与男方无关”等类似的条款,特别是注明“离婚后,孩子的生活费用与男方无关”等类似条款。

这些条款都表明,以后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跟男方脱离,是由女方支付的,那么你就不得向男方索要抚养费了。

2、离婚协议有要求双方共同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的,而男方已经按照协议里的金额支付了全额抚养费的,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男方索要或提高抚养金额,也就是说,男方给了女抚养费,而女方不能说,现在物价上涨呀钱贬值呀或者生活困难呀等等任何理由而再向男方索要。

3、如果男方是个很混的无赖的话,会给申请的强制执行带来困难,很可能会执行不了,毕竟男方不给,而且将男方财产都转移到父母亲属的名下的,法院也不能把他人给卖了来支付抚养吧,很可能得不到这笔抚养费。

4、如果男方确实是家里困难而支付不起抚养费的,建议取消他的抚养费,毕竟法外人情,一日夫妻百日恩,没必要太执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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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2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好律师网参考
第3个回答  2021-11-13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抚养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肯支付抚养费,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一方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时,解决的办法包括夫妻双方协商和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因此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离婚有两种途径,解决抚养费的问题也有两种法律途径。
1,协议离婚的,你可以拿着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给付抚养费。
2,诉讼离婚的,你可以拿着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建议你,先视图沟通下,他不给,就找他的父母说说,孩子的爷爷奶奶总也不能看着自己的孙子受苦吧~追问

他们嫌女方生的是女孩,当初还联系合起来把女方赶出去半年才让回来,那时候孩子刚刚半岁,他们根本是不会管的,也巴不得不要这个孩子,因为是女孩,在农村生个女孩很没有面子的,现在离婚了,他们更不想要,怕他们的儿子再结婚再生个女孩,那就不能再要二胎了。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男方就是说没钱给,那有什么办法呢?他父母能否有这个义务出抚养费呢?

追答

法院强制执行,不是他说没有钱就不给的,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或是查询他的账户后,冻结、划拨抚养费。
他父母没有义务出抚养费,也别指望他们了,看的出来他们眼里只有期盼的孙子,而不是个可爱的小孙女。
还是申请强制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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