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10
律师答复:曹先生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其在工地从事木工活这一行为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单从其材料上还无法确认。如果其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的情形应当属于工伤,首先由工伤保险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向曹先生支付。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曹先生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也可以主张属于雇佣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雇主也应当为曹先生的医疗费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