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朋友借我房产证到银行贷款(没有收据),共3套房产证(我一套),贷款300万两年(当时在银行我签字了的),3套房屋市场价大约只有130万,当时朋友借房产证的时候告诉我说是做宾馆的,现在发现朋友没有做宾馆,如果朋友两年后不还款,我的房产会怎么样。现在我不想借了,我该怎么办。急急急
因为当时没有和他签协议,这个证据怎么取了?您有什么好的办法?我旭正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谢谢
追答你当时担保合同没签?
你这个构成民事行为关系中的担保,你这种情况只要证明被担保人有过错的责任(也就是欺骗担保做宾馆行为),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由担保人提出撤销合同。
所以,你只要拿出担保合同就行,如果没有,或者合同没写是为了担保宾馆的,那么就要被担保人认可你的说法,否则,你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给对方债权人(银行)承担对方的损失(在你的房屋价值范围内)。
还要看你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担保履行期限,如果约定了按约定,如果没有,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到时期限到满,你可主张时效抗辩。
不过对方是银行,应该会追的很紧,不会错过时效的
那证据我可以不可以旭正找他弄个录音什么的?谢谢
追答录音是可以的,这是我国证据里规定的一类,属于视听资料
追问谢谢,到时候如果法院判合同不撤销,我从房管局拿房产证出来好拿不?银行会不会卡了?会不会到时候银行给卡着?因为我在银行签字的。当时签的时候也没有看。为这个担心啊。谢谢你
追答撤销的话,银行就没有权力问你追讨了啊,你到时拿着法院的生效裁判书去就行了。
银行不可能直接拍卖你房子的,他会提前通知你的,这个时候你就以已撤销合同申请抗辩就行。
谢谢你,你是律师吗?如果你在宜昌的话就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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